各區縣(自治縣)教委(教育局),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及《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14〕19號)、《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國務院同意印發的《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攻堅計劃(2017-2020年)》(教基〔2017〕1號)精神🤦🏿♂️,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教育改革發展的決策部署,鞏固提升全市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水平,促進我市高中階段教育協調發展🤜,深入實施“陽光工程”,確保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就做好2017全市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確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目標
2017年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的總體要求是提高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水平,高中階段毛入學率達到96%以上;堅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保持招生比例結構合理;全市普通高中各類招生計劃19.5萬人🥷🏼,中等職業學校各類招生計劃12萬人(未含“三二分段製”、“五年一貫製”等招生計劃,另文下達)。各區縣(自治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統籌,進一步提高認識,落實責任,加強宣傳引導,采取符合實際的措施,將應屆初中畢業生有序分流到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確保普職招生規模大體相當,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轉型的需要。
二、嚴格執行高中階段教育招生計劃
各普通高中學校要根據自身辦學條件和教育部👨🌾、市教委相關規定申報招生計劃。各中等職業學校要根據學校辦學條件,合理申報招生總計劃及分專業計劃。各區縣(自治縣)教育行政部門和中職學校主管部門務必按照年度招生總體目標情況和招生學校辦學條件,嚴格審核所屬各普通高中學校申報的招生計劃和中職學校申報的招生總計劃及分專業計劃,匯總報送市教委審定。
經市教委審定下達的高中階段教育招生計劃🪩,各區縣(自治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及時向社會公布並嚴格執行。任何區縣(自治縣)教育行政部門👧🏿、招生單位主管部門及招生學校不得擅自調整。如確需調整🛩,經區縣(自治縣)教育行政部門、招生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報市教委審批🤨。繼續執行區縣屬市級重點中學(不含市教委劃轉區縣的原委屬中學)70%招生指標分配到校和市級以上重點中職學校50%以上的指標到區縣政策。
三📧、嚴格執行高中階段招生錄取程序
各區縣(自治縣)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教育部和市教委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各項政策規定,進一步完善本區縣考試招生辦法🫣,統籌管理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教育招生工作,堅持統一製定招生政策🚶🏻、統一工作部署、統一組織實施👩🏻🔬、統一組織生源、統一招生宣傳🧝🏽♂️✦、統一考核獎勵的“六統一”辦法,堅持“一生一卡一號🪫,一考多錄取”的招生政策。繼續執行現行高中階段教育招生誌願結構,按誌願批次實施錄取,實行錄取信息共享,已被上一批次誌願錄取的考生💆🏼,下一批次誌願不再投檔,避免交叉重復錄取。各區縣(自治縣)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學校主管部門要尊重招生學校的招生主體地位,各初中學校不得侵害學生自主報考高中階段學校的權益✨,切實保障學生入學機會公平★。
四、深入實施高中階段教育招生陽光工程
高中階段教育陽光招生是教育公平公正和維護考生利益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各區縣(自治縣)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學校要深入實施高中階段教育招生陽光工程,切實做到招生政策公開、招生計劃公開、錄取分數公開👯♀️、錄取程序公開🕥、照顧對象和條件公開🧑🏼🎄➝、錄取結果公開、收費標準公開、重大違規事件處理結果公開等“八公開”。要重點對指標到校及藝術特長生👮、體育特長生等特殊類型考生資格🐒、錄取要求🏉、錄取結果的全部信息實行公示🧔🏻。各區縣(自治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高中階段教育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考核、評議和違規行為的責任追究,切實把高中階段教育招生信息完全向生源學校公開⛓️💥,保障廣大初中畢業生自主報考高中階段學校的合法權益💺。
五🙇🏽♂️、嚴格規範高中階段教育招生行為
各區縣(自治縣)教育行政部門要把進一步規範招生秩序、嚴肅招生紀律作為做好2017年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重要內容🫵🏿,進一步規範招生和辦學行為。對不具備基本辦學條件和招生辦學嚴重違紀的學校,要堅決停止招生和依法依規處理。要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高中階段教育招生的管理🧑🏽🍼,嚴禁封鎖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信息;嚴禁任何學校以任何形式進行有償生源買賣;嚴禁送生或招生學校幹涉學生自主填報誌願💶;嚴禁招生學校對考生及家長許諾提前錄取或進行不實宣傳📣🧜🏽♂️;嚴禁委托中介機構參與招生工作;嚴禁在正式錄取前以任何形式收取與招生錄取掛鉤的任何費用;嚴禁以任何形式限製學生合理流動🪯。要充分利用全國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管理信息系統和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等信息技術手段🔁,加強招生工作規範。對轄區內公辦普通高中學校超出核定計劃的,要及時糾正,對於情節嚴重的要嚴肅查處,通報批評。中職學校未經市教委審批擅自招收的高中起點一年製、彈性學製、學分製等靈活學製學生,不予註冊中職學籍🐽。招生工作結束後,市教委將根據審定下達的招生計劃核定新生錄取名冊,統一進行新生學籍註冊。
各區縣(自治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招生學校的監督監察,嚴格落實招生責任追究辦法。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違反工作規定和紀律的學校及其相關人員🧙🏻,依照有關規定,實行相應行政和紀律處罰🤎,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存在嚴重違規行為的高中階段學校或初中學校,要追究當事人和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六👩🏼🎨、切實做好高中階段教育招生服務和宣傳工作
各區縣(自治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各招生單位要以考生為本⏸,著力解決考生和社會關心、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提高服務廣大考生的能力。要為考生報名、參加考試提供便利,特別是交通、食宿👵、安全保證、醫療衛生等方面的服務。各區縣(自治縣)要因地製宜🏊🏻,進一步完善應對考試期間發生自然災害的工作預案,做好對暴雨🧘🏼♀️、洪水及其次生災害和疫病的應急防範工作🛀;考試期間,要積極創造條件🫵🏽,營造溫馨考試環境🪠,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試服務,熱情關心幫助弱勢群體考生。
各區縣(自治縣)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高中階段教育招生政策宣傳工作,創新宣傳形式,完善信息查詢服務平臺,及時發布各類招生信息🩰,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提高招生宣傳實效(中職學校招生計劃要盡可能做到應屆初中畢業生人手一冊)。要及時回應處理考生關切的熱點問題,適時發布招生預警,暢通考生申訴渠道💂🏽♂️。
七🧝、切實強化高中階段教育考試安全管理
各區縣(自治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在區縣政府領導下,進一步健全高中階段教育入學考試(簡稱“中考”)安全保密工作管理責任製,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領導擔任組長的區縣教育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公安、消防👩🏽✈️、電力🥟、環保、交通、食藥監等部門,采取聯防聯控、齊抓共管的工作機製🧑🦯➡️,做好各種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預案,防止安全事故和泄密事件的發生。各區縣(自治縣)教育行政部門要以高度的責任感、使命感👩🏼🍼,切實製定並細化高中階段教育考試招生方案,落實目標責任,強化過程監管,杜絕各種違規招生事件發生,確保全市高中階段教育考試招生各項工作平穩順利的推進。對填報中職與本科貫通“3+4”分段招生誌願的考生👨🍼,各區縣(自治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單獨設立考場⏪,並按規定時間將試卷送重慶市“聯招”考試閱卷場統一閱卷🙎。
各區縣(自治縣)教育行政部門是維護考試招生安全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誌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誌是直接責任人。各區縣(自治縣)要逐級簽訂考試安全保密責任書🏌️,把責任落實到崗到人。要加強對涉考涉招工作人員的全覆蓋式教育培訓,重點強化職業道德和法紀警示教育,增強安全保密意識和遵紀守法意識。要加強面向廣大考生的誠信考試教育,引導考生信守承諾,踐行誠信考試,拒絕和抵製考試中的違紀🍙、舞弊及違法等行為。要嚴厲打擊各種考試舞弊行為🧏🏼,重點防範和打擊有組織、有預謀的團夥舞弊、替考以及利用無線通訊、互聯網傳播涉嫌泄密的行為。特別要加強對互聯網不良信息的監控和處置力度,防止利用信息技術手段非法傳播考試信息。
附件:1.重慶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2.重慶市普通中學招生辦公室人員名單
3.重慶市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辦公室人員名單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2017年4月14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1
重慶市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趙為糧 市教委主任
副組長:時琳琳 市紀委駐市教委紀檢組組長
黎德龍 市教委副主任
鄧 睿 市教委副主任
邱 可 市教委副主任
謝 辛 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長
李源田 市教委副巡視員
楊海波 市教育考試院副院長
成 員:董蜀華 市紀委駐市教委紀檢組副組長
姚友明 市教委發展規劃處處長
劉宏偉 市教委財務處處長
鄧沁泉 市教委基教處處長
劉先海 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副主任
胡 斌 市教委職成教處處長
竇曉明 市教委招生考試管理處處長
陳定一 市教委民辦教育處處長
余世琳 市教委體衛藝處處長
趙澤麗 市人社局職業能力建設處處長
胡松濤 市教育考試院成中招處處長
周建國 市教委師範處副處長
吳 薇 市教委基教處副處長
周 萍 市教委職成教處副處長
附件2
重慶市普通中學招生辦公室人員名單
主 任🗻:鄧 睿 市教委副主任
副主任:董蜀華 市紀委駐市教委紀檢組副組長
鄧沁泉 市教委基教處處長
姚友明 市教委發展規劃處處長
劉宏偉 市教委財務處處長
竇曉明 市教委招生考試管理處處長
余世琳 市教委體衛藝處處長
陳定一 市教委民辦教育處處長
吳 薇 市教委基教處副處長
成 員:廖 江 市教委基教處調研員
陳祥利 市教委基教處調研員
楊 英 市教委基教處副調研員
唐明全 市教委發展規劃處副調研員
陰蓮川 市教委體衛藝處調研員
張 淮 市教委民辦教育處幹部
冉曉鈞 市教委招生考試管理處幹部
附件3
重慶市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辦公室人員名單
主 任💟🕜:黎德龍 市教委副主任
副主任:董蜀華 市紀委駐市教委紀檢組副組長
姚友明 市教委發展規劃處處長
胡 斌 市教委職成教處處長
竇曉明 市教委招生考試管理處處長
陳定一 市教委民辦教育處處長
胡松濤 市教育考試院成中招處處長
周建國 市教委師範處副處長
周 萍 市教委職成教處副處長
趙澤麗 市人社局職業能力建設處處長
成 員:劉兵華 市教委職成教處幹部
唐明全 市教委發展規劃處副調研員
楊 英 市教委基教處副調研員
王 晉 市教委師範教育處副調研員
張 淮 市教委民辦教育管理處幹部
冉曉鈞 市教委招生考試管理處幹部
趙興楷 市人社局職業能力建設處幹部
陳本倫 市考試院成中招處幹部
蘇 羿 市中職招生辦公室幹部
丁建紅 市中職招生辦公室幹部
鄭忠陽 市中職招生辦公室幹部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4月14日印發